2017深圳10区小一初一积分入学超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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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深圳10区小一初一积分入学超全解析

(表中划横线部分为2017政策变动部分,具体见以下备注)
备注:
1.2017年非深圳户籍儿童在光明新区申请学位必须提交父母新的《深圳市特区居住证》。
2.2017年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学位需提供父母的“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统一为社保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
同时,取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作为学位申请材料。
3.试行学位房锁定制度。
2016年开始,小一和初一新生使用过的房屋信息将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公办学位。
学生毕业或中途转学离开的,该房屋解除锁定。
锁定的房屋信息每年更新一次。
4.其它
台湾户籍与学区外深圳市内户籍同等待遇。
学区购商品房,有购房合同,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按合同约定在2017年12月31日前交房入住的,可做为入学条件,不积分。
东莞市惠州市户籍与非深圳户籍,学区购房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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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
基础分
以申请学生在学区的居住情况和户籍类型等为基础分的积分条件,设十个类型的基础分,每个申请学生可对应相应条件取得一个基础分。
第一类型基础分为110分:
条件是大鹏户籍,学区购房(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二类型基础分为105分:
条件是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或者所在学区户籍,特殊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军产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学区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三类型基础分为100分:
条件是非深户籍,学区购房(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四类型基础分为95分:
条件是学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学区租房;
第五类型基础分为90分:
条件是大鹏新区非学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学区租房或特殊住房,学区内小学学籍;
第六类型基础分为85分:
条件是大鹏新区非学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学区租房或特殊住房,非学区内小学学籍;
第七类型基础分为80分:
条件是大鹏新区以外深圳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学区租房或特殊住房,学区内小学学籍;
第八类型基础分为75分:
条件是大鹏新区以外深圳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学区租房或特殊住房,非学区内小学学籍;
第九类型基础分为70分:
条件是非深圳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学区租房或特殊住房,学区内小学学籍;
第十类型基础分为65分:
条件是非深圳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学区租房或特殊住房,非学区内小学学籍。
温馨提示:
2017年大鹏执行“非深圳户籍租房户要求地段内合法租房居住至少一年以上作为基本申请条件”,即起始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之前,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
PS:家长可挨个对比,看看属于哪一类,记下相应基础分分数。
加分
加分标准分两种,分别为深圳户籍学生加分标准和非深圳户籍学生加分标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
深圳户籍学生:
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来加分,居住每满1个月加0.1分。
(计算已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是房产证发证日期;提交租赁凭证申请材料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提交特殊住房申请材料的是学生父母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计算居住时间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1日。)
独生子女加2分,政策内生育二孩加1分。
非深圳户籍学生:
按申请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在深圳市累计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时间来计算加分,在己缴纳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月加0.1分。
计算方法是:如果父母双方均提供社保,不累计双方,只累计填写的一方。
社保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时间(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到2016年4月1日为止的时间;
少于12个月的(含12个月)不加分,多于12个月的,总月数再减去12个月。
独生子女加2分,政策内生育二孩加1分。
温馨提示:
2017年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学位需提供父母的“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统一为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同时,取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作为学位申请材料。
PS:家长可挨个对比,看看自己哪些可以加分,记下相应加分分数。


参考资料